所在位置: 首页 > 要闻

中共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6-27 11:4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6日至7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中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0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中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后,市中院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巡察整改期间,党组书记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整改,亲自抓落实,先后主持召开7次党组会,逐项分解细化巡察反馈意见,梳理3大类16个方面40个具体问题,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85项具体整改举措。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3个方面16项40个具体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实现了预期目标,中长期整改也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二、坚持真改实改,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一)着力强化政治机关意识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书记以《关于“两个决议”的历史经验与启示》向全体干警讲授党课,组织观看《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宣言》等,深刻认识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研究制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建立院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制度,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认真落实重大敏感案件“三同步”要求,坚守意识形态司法阵地。

(二)认真履行审判职责

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对口督导反馈会、案件质效分析通报会,深刻检视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诉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分析研判,逐项查找差距,加力推动提升。修订完善《案件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法官及辅助人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针对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全市法院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纠偏,提高办案质效。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长治、晋城两府两院召开“府院联动多元化解纠纷,协同合作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与市国资委联合召开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案件接管会,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推动提升司法改革成效

完善案件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四类案件”范围,启用“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四类案件”自动化、全流程、透明化监管。持续优化诉讼服务,诉讼服务大厅和诉讼服务网均已实现立案、导诉、送达、调解、信访、信息查询等全方位诉讼服务功能,同时将电子卷宗扫描、文书送达、诉讼费缴退、财产保全、评估鉴定等辅助性功能全部前置至诉讼中心,实现“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全市法院实质化运行的人民法庭已全部入驻人民调解平台,并与辖区内的基层治理组织、调解员与人民调解平台完成对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不断深化“分调裁审”工作,推动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四)实化强化制度建设

制定《案件审限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审限审批标准,规范案件审限管理。制定《关于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办法》,全面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制定《诉讼费一次性交退办法(试行)》,全市法院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一次性的缴费功能,不断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服务方式。

(五)深入践行司法为民

落实首访接待制度,按照省高院信访处控平台登记要求,落实初访必录规定,院庭长带头接访、主动约访、定期下访、包案息访,抓好信访案件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有效化解。市中院信访接待室实行每日值班人员签到制度,设置值班告知牌,进一步提高信访服务质量。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制定《上诉案件移送工作办法(试行)》和《关于申请执行立案时无需提交生效证明的规定》,提高上诉案件移送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六)切实整改司法作风积弊

出台《关于类案和关联案件检索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上下级法院间发改案件信息通报、跟踪督办、异议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裁判权行使,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制定《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暂行规定》,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全面提高践行“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出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程序规范(试行)》,运用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办理案件,切实增强刑罚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组织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司法理念教育活动,坚决查处面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和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选择性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手软,持续优化改进司法作风。

(七)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

市中院采用视频、集中、分片区等多种形式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及执行工作调度会,在重点县区法院召开执行案件推进会,梳理分析研判问题,制定相应应对措施,推动执行质效提升。按照最高院和省高院部署要求,市中院集中调配全市执行资源,以群众“急难愁盼”和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着力点,聚焦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统一开展“2021·三晋执行护民生”集中行动。根据省高院通知要求,市中院对全市范围内2021年以来的终本、终结的首执案件进行了全面自查,建立终本案件动态管理机制,对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案件及时恢复执行。严格按照省高院《关于迅速开展全省执行案款“双清零”行动的通知》要求,紧盯目标、严防反弹、动态清零,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八)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院庭长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以严和实的精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落地落实。充分运用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持续纠正不正之风,结合“春节”“中秋”等重要传统节日,针对当前多发易发的问题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强化通报和追责,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

(九)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经党组会研究决定,要求电梯改造项目和科技法庭改造工程相关单位提供设计资质证明,完善相关手续,规范财经行为。参照2017年财政部、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修订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2018年省财政厅、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有关培训管理办法等,要求每次培训讲课费用发放表均有相关人员签字,并附有培训决算、通知、方案、秩序册、宣传报道、授课讲义等资料,加强培训费用管理使用。

(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法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负重要领导责任,各支部书记担负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直接责任,全面筑牢廉政防线。督促各职能部门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补齐制度短板,进一步细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开展院机关制度(规范)编制工作,建立体系完备、涵盖全面、分层分类的制度体系。充分认识廉政监察员的定位和作用,确定执行局政委承担廉政监察义务,协助执行局局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执行局的日常监督,促进执行廉洁高效。针对党员干警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在做到常抓不懈的同时做好跟踪问效,使监督管理效果不断深化。

(十一)扎实履行监督主体责任

认真执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通协同试行办法》,持续推动党组履行全面监督和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贯通协同,切实做到党组与纪检监察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持续推动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与案管局、机关纪委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对各部门司法廉洁、纪律作风等方面问题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审判工作第一线,切实形成内外衔接的监督合力。纪检组长作廉政教育报告,组织全体干警观看《衡鉴》《迷途知返》《代价》《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等警示教育片,开展党规党纪培训、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和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做到守初心、知敬畏、存戒惧,以廉洁司法保障公正司法。

(十二)持续加大党建工作力度

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市法院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构建起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负责的“一岗双责”工作格局。着力建好基层党组织,及时改选支部组成人员,全面落实“将支部建在庭上”制度,筑牢基层战斗堡垒。将“三会一课”内容融入法院文化建设品牌之中,坚持组织“党员读书日”活动,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开展机关党委换届工作。对新考入公务员、调动人员及临时人员,按照规定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市中院将按照《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市直工委相关要求,规范党费基数核准、党费收缴、党费使用等工作。

(十三)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工作方针,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决策科学性、民主性。认真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通过谈心谈话,充分沟通、交流思想,指出不足、提出建议,形成了思想和行动的共识。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进一步督促各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组织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暨市委巡察整改等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会议主题畅谈认识和思考,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十四)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认真学习《山西省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操作规程(试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程序,把握重点环节,做到全程留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按照《山西省法院、检察院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协助市委组织部对县区法院领导班子进行调整。根据省编办相关要求,整合市县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和相关职责,市中级法院分别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司法技术中心,统筹推进市县两级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安排。

(十五)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

从严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班子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形式,推动党建、队建和业务的深度融合。深入开展廉政谈话和任前谈话,常态化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运用法院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干警,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十六)全面整改审计发现问题

对于审计中发现的财务问题,已经全面整改。今后,将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资金规范使用。

三、坚持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进一步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紧盯巡察整改不放松,严格落实整改工作方案,坚持从“两个维护”的高度正确对待巡察整改,坚决落实重大政治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切实把对党的绝对忠诚融入到巡察整改的全过程、各环节,真正把巡察整改过程转化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过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确保所有整改任务在预定时限内全部完成,不达目标绝不收兵。

(二)推动形成长效常治工作机制。统筹“当下改”“长久立”,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要求,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着眼长效常治,结合机关制度(规范)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制度规范年”活动,不断强化干警制度意识,通过加强日常调度、重点督查、定期检查等形式,强化制度约束,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

(三)努力推动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把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同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全力打造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的奋斗目标,发挥司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能作用,发挥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用,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如下,通讯地址:长治市潞州区英雄北路144号,电话:0355—2034806;电子邮箱:sxczzydcsjb@163.com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