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长治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进驻

来源:长治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5-19 11:18]

截止目前,十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各巡察组已经完成对被巡察党组织的进驻,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经市委批准,从2021年4月下旬至6月底,市委派出2个巡察组,分别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并统筹对潞州区、上党区、潞城区、屯留区4个区所辖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交叉巡察;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市商务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市委各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地区)工作,设专门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等。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和反映,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地区及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