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襄垣县委关于市委巡察五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襄垣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 2017-10-09 09:58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五组从2016年12月8日开始,延长至2017年5月15日,对我县进行了巡视。2017年6月21日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指出了我县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存在的突出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根据长巡办函〔2017〕69号文件精神,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通报如下:
  一、深刻反思剖析,深入查找根源
  市委巡察五组对我县巡察工作的反馈意见,既客观肯定了我们所做的工作,更严肃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亮起了红灯。特别是在市委巡察五组对我县进行巡察期间,发生了我县“两违”拆除工作督查组成员违规接受企业超标接待,酒后督查与北底村部分村民发生冲突一事,造成恶劣影响,这充分暴露出近年来我县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说明襄垣县委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我们坚持“认理认领认账、认罚认改认干”,把深刻反思剖析作为从严从实整改的基础和前提,紧紧围绕市委巡察五组反馈意见,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深挖思想根源,深刻剖析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县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即履责意识不够强。县委在抓党建工作时,研究部署得不够具体深入,开展工作有时滞后上级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更多处于被动状态。思想深处业务先于党建的潜意识根深蒂固,重业务、轻党建的惯性思维还没有彻底根除,抓业务和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仍然存在,没有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压力传导不到位。通过开会方式强调主体责任时候多,对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弱,会议效果如何,执行情况如何缺乏具体措施和评判标准。对上级精神,有时仅以例会形式传达到班子成员和全县干部,没有将主体责任的内涵及重要性讲深讲透,导致部分班子成员和下级基层党组织对抓党建的内容了解不透彻,责任不明确。对党建工作的考核模式固化,考核内容相同,没有结合行业和岗位实际制定有针对性、指导性的差异化考核方案,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落实措施不具体。在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过程中,具体到某个常委、某个部门,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县委各部门应该怎么配合,责任不够明确,导致主体责任一定程度上成了指方向、表决心的口号。与各单位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各自工作实际联系对接不密切。形式化、套路化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满足于上党课、看教育片、展板宣传等思想教育层面。在专项治理时,存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面上有改观、实质无改变”和整改落实 “一阵风”的现象。追究问责不严格。由于落实主体责任的对象多是基层党组织一把手、班子成员,在追责问责时,出于社会影响、情面照顾等因素考虑,有时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责任追究失之于宽、松、软。对主体责任的问责追究存在追责滞后和规避责任现象,往往是在领导明确批示或者媒体曝光之后,缺乏主动监督、主动问责,有时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以具体责任代替主体责任,一定程度上存在规避追责问责。二是对县纪委“三转”职能认识有缺陷、推进不彻底。党章规定纪委是负责查办重要、复杂案件的,是监督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的,是监督的再监督。对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转职能”、提升监督效率“转方式”、打造过硬队伍“转作风”的“三转”要求认识还不全面、不到位。转职能上,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的主责主业,在推进工作时,县委有时借力纪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抓主责主业的精力,出现“裁判员”变“运动员”,“监督员”变“共同体”的不规范行为。转方式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还存在划分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导致县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参与了一些监督对象的具体业务工作,对职能部门履行再监督、再检查的职责还不到位,没有彻底从“监督事忽视监督人”向“既监督事更监督人”转变过来,没有真正贯彻“执法的再执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思路,没有把问题导向、责任倒逼贯穿监督全过程;致使工作中出了差错,造成了损失。转作风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准则、条例,党内法规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武器。工作中,更多是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各级各部门全面履行监督职能、拿手电筒照别人,但对县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存在的问题关注不多,缺少必要有效的监督,存在盲区和真空地带,对“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贯彻落实抓的不细不实,存在“灯下黑”问题。三是“四风”问题整治不持续。经过几年深入治理,明目张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的人和事明显减少,但隐形变异问题花样翻新、屡禁不绝,呈现出“显性渐少、隐性渐深”的特点。一些违规违纪现象还时有发生,反弹势能也在积蓄。有的从地上转地下,玩“障眼法”,打“游击战”,到私人会所、高档小区等隐蔽场所吃喝;有的改头换面、李代桃僵,把公款吃喝费用易耗品报销;有的公款消费“化整为零”或“合零为整”;有的转嫁消费,不吃公款吃老板,公车难用借车用;有的操办婚丧嫁娶由“批发”变“零售”,或者只收礼、不请客,等等。面对“四风”问题在高压态势下的新形式、新动向,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不够,没有做到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中步步深入、善作善成。四是政绩观有偏差。对“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贯彻执行的不到位。面对速度换挡、动力转换、结构优化的经济新常态,运用新发展理念指导推动襄垣加快发展的能力不足,缺少战略思维和发展定力,关注眼前多,谋划长远少,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举措解决发展中的难题还有很大差距。总认为襄垣是经济大县,在发展上必须勇当排头兵、领头雁,把大部分精力放到了项目建设上,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下,更是急于求成抓项目,有时下指标、定任务脱离了企业实际和项目建设自身规律,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致使有的手续不健全就开工,有的边建设边补办手续。在急功近利思想支配下,造成“大干快上”表象,造成了大量遗留问题,这不仅是工作态度问题,更是党风廉政建设把关不严的表现。五是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法治意识不强,注重靠经验办事。在思想深处没有把遵守法律作为办事的先决条件,靠所谓的“集体决策”行事,对出台的规章制度重视不够,对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认识不足,既没有树立起党纪法规就是刚性规矩的意识,也没有把平时工作中约定俗成的办法程序作为硬性约束。在化解矛盾时,过去经济形势好,往往通过花钱解决,治标不治本。现在经济下行,大量历史遗留问题集中爆发出来,束手无策难以解决。对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特别是对各单位“一把手”由谁监督、怎么监督还不够具体,操作性也不强,一些制度过于笼统、流于形式,存在审批事项某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
  二、压实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整改
  6月21日,市委巡察反馈会后,县委迅速召开常委会和全县干部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专门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组,制定了《中共襄垣县委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五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突出问题导向,能立即整改的,第一时间抓好整改;短期内无法完成的,制定时间表,力争尽快完成。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对照、各负其责、全力整改。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认真做好协调、推进、督办等事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核查落实,先后主持召开多次会议,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深入相关责任单位督查指导。其他县委、县政府领导也按工作分工定期碰头沟通,及时探讨研究。在整改的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该查处的严厉查处,该诫勉教育的严肃诫勉教育,对整改走过场、不到位的,责令重新整改,直至改到位、改彻底,并严肃追究责任。此外,对全县党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方位集中清理,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深入学习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切实扎紧制度“篱笆”,规范权力运行,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坚持以上率下,责任到人,从严整改,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针对“县直口部分党委职责不明形同虚设。不能履行系统党委组织领导、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职责”的问题:
  一是健全县直口党组织。县委常委会对7个系统党委相关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重新明确了7个系统党委书记,正在调整充实各系统党委班子。鉴于城建、教育行业和襄矿集团单位多、党员多的情况,专门设置了城建系统党委、教育科技局党委、襄矿集团党委,城建系统党委和教育科技局党委分别由计划系统党委、宣传系统党委管理,襄矿集团党委由县直工委直接管理。二是科学制定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县直口各党委的工作职责,配齐配强了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和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党员广泛开展示范点创建、结对帮扶、创优发展环境等实践活动。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开展了以金融、改革、开发区建设、计算机操作与公文写作等内容为主的培训,着力提高了县直口党组织负责人的能力素质。四是加大督导力度。成立了8个督导组,每周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层层传导压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针对“部分县直单位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好。在抽查一些县直单位的党组会议记录中发现,有的单位基本没有研究党建工作,存在班子成员会代替党组会,‘三重一大’事项没有党组会议研究记录”的问题:
  一是组织各党组书记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功能,党组成员通过以普通党员身份上党课带动全体党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三是将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列入述职、考核、评优范围,对履责不力的严肃问责。四是健全完善了《中共襄垣县委全委会议事规则》《中共襄垣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中共襄垣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事规则》《襄垣县四套班子联席会议事规则》《襄垣县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中共襄垣县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中共襄垣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襄垣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中共襄垣县政协党组议事规则》9个议事规则,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参照制定符合实际的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县委随时督促检查。
  3、针对“有的国有企业中党的领导、党的组织建设不落实。企业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没有发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难以有效贯彻执行,党组织法定地位不落实、职权不明晰。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鲜有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部署”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调研方案,抽专人分三组对全县国企党建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党组织对群团组织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等进行了深入调研,针对存在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相关文件精神,起草了我县《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企业章程,明确企业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基础保障,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三是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原则,在企业改革过程中统筹考虑企业党组织设置、隶属关系调整、党员档案管理等问题。四是落实国企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国有企业党组织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机构履行好监督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加强对国有企业巡查力度。五是健全国有企业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职工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等决策机构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4.针对“县直个别单位领导乱作为。有些单位以招商引资为名,进行综合开发项目。项目未批先建,遗留问题多,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的问题:
  一是对全县所有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组织环保、国土等部门及各乡镇(区)联合摸排,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法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进行“两断三清”,予以取缔清理,目前已移送清理40余处;组织住建、规划等部门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排查,现已对未批先建项目下达了停工通知书,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查封,责令限期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完善相关手续,加大拆违力度。组织县环保局加大对在建项目的监管力度,专门检查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办理情况,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补办手续,目前我县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基本都完善了环评审批手续,并配合“五道五治”依法拆除县城周边违法建筑23处。组织县城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对未批先建项目已责令其限期完善相关手续,对未完善相关手续的予以停工查封处理。
  5、针对“有的乡镇党委担当尽责不够。一些乡镇党员干部存在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能力不足不能为的现象,对农村两委建设领导不力,导致一些农村信访频发”的问题:
  一是出台制度办法。正在研究制定《襄垣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办法》和《襄垣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二是强化监督管理。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一把手”填报了2017年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正在对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及配偶经商办企业方面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持续推进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专项治理,对领导干部相关证件,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制作了提醒、函询、诫勉工作流程,结合在巡察、考核、审计、信访、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充分运用组织处理手段,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正在对2017年6月之前离任的单位“一把手”进行审计。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制定了全县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将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干部综合素质与能力提升、全面深化改革与创新创业发展、全面创优发展环境四方面,对全县处级领导干部和正科级“一把手”进行全方位的培训,目前正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高等院校沟通联系培训事宜。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6.针对“一些单位人事职权与机构设置不相统一,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难以发挥,不利于工作开展”的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襄垣县机关事业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办法》和《机关事业单位混编混岗、人员超编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机构编制的管理制度。二是实行专项整改。责令内设机构不相统一、人员混编混岗和人员超编问题的单位进行专项整改,保证与三定方案一致,确保机构编制的严肃性。三是党委领导职数设置不合理的问题主要存在于富阳工业区等个别单位,目前,省人民政府已批准成立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我县已向省、市编办申请撤销长治市驻襄垣富阳循环经济开发区办事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根据新成立机构相关文件政策予以解决。
  7、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弄虚作假,一些党员敷衍应付。抽查发现,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心得体会文章完全一样,一些支部党建资料造假,甚至‘两学一做’笔记由他人代写”的问题:
  一是加强督导。县委成立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暨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督导组,建立了周六督导工作例会制度,坚持周周督查、周周汇报、周周部署,抓住不落实的人,整改不落实的事。目前已开展11轮督导,共发现问题98个,已解决82个,正在解决16个。二是选树典型。坚持把示范引领作为重要方法,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农村(社区)等领域确定了44个党建示范点。同时把“做合格党员”作为政治要求,通过学习教育、主题教育引导更多共产党员守规矩、讲纪律,挖掘选树了高金来等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充分利用互联网、“襄垣先锋”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形成向典型学习看齐的浓厚氛围。三是健全制度。建立档案资料备案制度,防止照抄照搬,雷同一致。目前各基层党支部的各类学习档案资料均已归类整理。四是创新方式。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列知识竞答,鼓励支持各基层党组织通过举办“两学一做”知识竞答、知识竞赛、演讲赛等方式,激发学习热情,提高学习效率。
  8、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不严谨、不完善。一些党组织在生活会记录中没有反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三会一课’及学习活动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认真落实“三步四循环”工作法,全面推行“三五三”模式,编制“三会一课”流程图,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确保组织生活有内容、有效果。二是统一印发记录本,指定专人规范记录组织生活会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实提高生活会质量,避免顾情惜面、不敢揭短、流于形式的现象。三是加强对各基层党支部的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落实良好的通报表扬,同时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党建考核重要内容。
  9、针对“部分农村党组织存在老化弱化,素质偏低,两委主干思想保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难以发挥,农村党组织后备力量不足,发展困难;流动党员管理缺失”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农村党支部书记“六有”管理办法,村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坐班制、服务代理制,确保群众办事随时都能找到村干部。二是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分三批对全县323个农村(社区)628名“两委”主干、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进行了培训。三是加大发展农村党员力度。优化农村党员年龄、知识结构,优先发展40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选,目前发展党员工作正在进行。四是提早谋划农村“两委”换届工作。集中排查“村霸”,加强村级整治。县农经中心聘用中介机构进行村级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已审计172个村。对现任农村“两委”干部进行摸底,对素质偏低、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干部坚决调整,同时把退役军人、返乡青年等各类人才列入视野范围,作为农村“两委”干部后备人选。五是通过建立流动党员微信群和襄垣先锋公众号,推送学习资料,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10、针对“非公领域党组织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组建机构。7月10日召开全县“百日攻坚”行动动员会,集中成立35家非公和社会组织党支部。8月3日、8月4日在全市率先成立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委和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选派了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事业并具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和较好组织协调能力的8名“二线”党员干部到非公企业党支部担任党建指导员。二是建立示范点。集中开展共产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确定了10个非公企业党支部和2个社会组织党支部示范点,从基础建设、活动开展、长效机制等方面推进示范点建设,引领带动全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学习教育。制定了学习计划、学习清单,整理编印了《非公和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学习资料汇编》,推动“百日攻坚”行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三基”建设有机结合,使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整体迈进。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1、针对“部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落实主体责任方法单一,还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部分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致使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一是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从政道德的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结合全县典型案件,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党政联席会等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党建的最新精神,科学分析面临形势,对存在问题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督办,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扛起党建主体责任。三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机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违反责任制规定的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追究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四是经常与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层层传导压力,进行提醒教育。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定期听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县委巡察工作报告,并主动向上级党委、纪委汇报。五是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成了涉改人员转隶、办公场所改造,完善了工作流程和内控办法,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制度规定,取得初步成效。目前,正加强全员学习培训,积极探索纪法协调衔接机制,着力提升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六是积极开展县委巡察。配齐配足了县委巡察干部,完善了机构队伍。建立了巡察工作5个环节的15项制度,紧扣“两四一聚三紧”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开展巡察。县委3轮巡察共反馈问题170个,移交问题线索110件,提出整改意见116条。
  12、针对“县纪委监督责任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探索内部机构改革,实行“5+4+2”模式,调整后从事监督执纪主业的内设机构增为9个,占81.8%;行政编制数由21人增至31人,占73.8%;通过优化人员力量,进一步强化了纪检监察职能。不断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日常监督,目前正巩固派驻机构改革成果,稳步推进纪委派驻全覆盖。二是有效开展党内监督,把《准则》《条例》执行情况作为党内巡察、纪律检查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抓具体、抓细节、抓日常,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成为广大党员党性锤炼、习惯养成的“大熔炉”。三是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为全县943名科级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不仅收录干部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还重点收录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情况,个人申报的收入、礼品登记和重大事项情况,以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等,及时追踪了解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信息。四是完善制度体系。继续落实好约谈提醒、任前廉政谈话、函询、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切实发挥制度在开展专责监督中的重要作用。五是全面履行纪检、监督两项职能,实施监察全覆盖。对全县各类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事业管理人员及其他履行公职的人员进行了分类统计,做到了底清数明。六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修订内控管理制度,积极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从机关日常办公秩序、理论学习、外出报备、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努力完善案件管理制度,出台了《襄垣县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襄垣县纪委监委专题会议制度》等制度规范,为更好履行反腐职责提供了遵循。不断完善外部监督,自觉融入县委全面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加强社会监督,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0名、群众13名作为纪委监委特约监督员,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
  13、针对“四风问题留有死角。部分单位在十八大后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个别单位违规购买服装、发放补助”的问题:
  一是建章立制。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查纠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若干规定承诺书》等制度文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令行禁止。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按月上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情况,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整改。二是常态督查。以元旦、春节、五一等为重要节点,采用开展自查、交叉检查、专项督查、督导抽查等方式,狠刹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接待、大操大办等9方面隐形变异问题,实行日报告和周报告制度,确保监督检查全覆盖,无盲区。抽调部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组成7个交叉检查组全面开展明查暗访120余次;督促协调县委组织部、国税、财政、审计等16个部门联动协作,充分发挥主体职能,全方位开展专项检查200余次,提出整改意见12条;抽调财政、审计等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县职工餐厅公款吃喝和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在督查的33个单位中发现问题线索并移交案管室6条,提出整改意见16条。三是严查案件。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7件63人。
  14.针对“一些工程项目监管不力,遗留问题较多。个别工程项目拆迁改造进展停滞,一些部门和负责人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一些工程未批先建,建筑用地不规范,甚至出现国有土地出让金流失;有的工程招投标不规范、虚假招标”的问题。
  一是加强项目监管,全面摸底排查。组织相关单位联合摸排,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法办理环评手续的一些小储煤场、小建材厂、小加工项目予以取缔清理,目前已移送清理40余处,对未批先建房地产项目进行了查封停工。二是严查未批先建,规范招投标程序。组织县住建局等部门,对未批先建项目责令停止建设,限期办理土地、规划等相关审批手续。进一步强化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和监管,严格规范程序,压实招投标责任,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15.针对“个别单位机关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一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襄垣县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已对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制定了《襄垣县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对山西襄矿新庄煤业等6家单位进行了检查。制定了《襄垣县2017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全县各部门预算单位正在自查,从9月开始,将按照30%的比例进行抽查;各乡镇(区)也都针对性的加强和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组织点多面广的教育、卫生、人社等部门的会计进行集中培训,目前,教育、卫生培训已完成,民政、人社正按计划实施。严格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定,5000元以上支出均通过班子会研究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在襄垣政务网公开发布,并把财务、后勤等规定纳入经常性监督检查内容,重点对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执行无预算不拨款,对年初无预算的项目一律不拨款。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要求各部门预算单位在预算批复后20日内必须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在项目预算中,坚持“花钱必问效”,引进了第三方绩效评价,运用专家评审与“互联网+”相结合的模式,将传统的事前绩效评价通过互联网视频会形式,对2017年度部分财政支出项目预算开展了重点评价,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了科学依据。针对综合财务报告编制、部门预算编制、预算绩效管理等业务对全县部门预算单位财会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三是科学分析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审计预算资金管理与核算的规范性及分配、使用的合规性、效益性。突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体制、运行过程、质量和结果的审计。加大对资金量大、有资金分配权和下属单位较多的一级预算单位的审计监督力度,着重审计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找准审计监督的着力点,拓展并加大预算执行审计力度。
  16.针对“部分农村占用耕地乱象频出,直接侵害农民利益。县城周边和矿区周边的一些村,村两委干部不开会研究,不办相关手续,甚至毁青建设,占用村民耕地,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土地法》,推动执法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深入开展土地卫片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加大违法占地查处力度,对违法占地行为坚持“既查事、又查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严把用地关,认真做好用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征地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充分听取农民意见。三是实行项目用地先补偿、后供地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现象的发生,最大程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方面
  17、针对“经济转型滞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不力。全县工业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型升级迟缓,依然存在依靠煤炭资源的问题。国有企业在融资中相互进行大额担保贷款,隐性负债数额较大,对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影响”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去一降一补政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大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成立了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组,制定了《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实施意见》。三是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搭建融资信息对接平台,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多次组织邀请金融机构到我县考察调研,推进银企合作。
  18、针对“采煤沉陷区治理进展缓慢。省委巡视四组巡视襄垣关于采煤塌陷区治理的整改情况,两年来治理进度缓慢”的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对采煤沉陷区范围、致灾主体及涉及户数的认定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襄垣县采煤沉陷区治理(2016-2018)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办理时限,形成了工作合力。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相关手续,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四制”规定。四是严格项目督查。建立了督查考核机制,实行定期全面督查制度和不定期抽查制度,督查发现部分村庄存在不符合上级政策和不使用上级资金,现已经县政府会议决定,及时向上级汇报并退出。各乡镇(区)实行周报制度,县政府一月一通报,年底列入考核范围。目前已完成8个乡镇(区)24个行政村的采煤沉陷区影响范围及致灾主体认定工作,完成了个乡镇(区)14个村的采煤沉陷涉及户数认定工作。针对乡镇前期办理有关手续费用不足问题,县政府下拨资金616万,基本满足了乡镇需求,目前已完成3个项目转项。
  下一步,我们将保持政治定力,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不断完善各项措施办法,以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高标准、高要求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继续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55—7220505。
                              
 
                                                                              中共襄垣县委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