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纪委监委2022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2-12-27 17:18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常规、机动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沁县纪委监委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案件管理室、第一案件审理室、第二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共12个科室和一个直属事业单位(沁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教育保障中心);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派出纪工委。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沁县纪委监委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沁县纪委监委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沁县纪委监委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沁县纪委监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沁县纪委监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沁县纪委监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沁县纪委监委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沁县纪委监委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沁县纪委监委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沁县纪委监委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857.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7.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0.7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工资,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养老、医疗、公积金,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等。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857.9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98.69万元,机关服务85.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8.80万元,工伤保险1.97万元,行政事业医疗33.49万元,住房公积金59.1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0.7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工资,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养老、医疗、公积金,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等。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相同。其中:“三公”经费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根据前几年情况,没有预算招待费和因公出国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沁县纪委监委所属国家二类县正科级行政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9.76万元,比2021年预算108.84万元增加10.92万元,增加10.03%,主要增加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工资,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养老、医疗、公积金,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沁县纪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8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沁县纪委监委2022年年初共有一般执法用车4辆,全部在用。

2、房屋情况:沁县纪委监委房屋由后勤公司统一管理。

六、项目绩效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沁县纪委监委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为纪检监察办公办案经费30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持续深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不懈抓好党内政治生态建设,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学深悟透,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二、强化监督,增强“两个维护”政治自觉。三、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职尽责。四、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稳步推进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倡导忠诚干净担当,注重抓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