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首轮巡察工作汇报

来源:沁县县委巡查办 发布时间: 2021-12-31 11:49

12月30日上午,沁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铁虎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焦会丽出席会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马启明、张晓军、刘国俊,县委巡察组和巡察办全体人员共计2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3个巡察组分别汇报了对故县镇党委及所辖27个行政村党组织,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工信局3个县直单位党组织,以及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2个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情况。

周铁虎同志对巡察情况进行了点评,他指出,本轮巡察政治监督靶向精准、责任担当更加凸显、监督质效有效提升,同时对下一阶段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反复推敲,修改完善巡察报告。要对报告的重点内容、表达方式、表达程度进行再梳理、再分析,要把握好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勾勒出乡镇、涉农部门、经信系统、医疗卫生单位的不同特点,通过典型问题描绘出被巡察党组织的显著特征。二要及时反馈,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要做好基础工作,确保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强化线索处置,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三要联动监督,用好整改问责利器。要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督促落实、监督检查的职责,加强跟踪问效,及时了解督促整改情况,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四要举一反三,全面彻底完成整改。要对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暴露出的廉政风险点,督促被巡察单位不能“就事论事”,要认真进行归纳、分析和研判,创造性地加以整改。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查不足,健全防止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使巡察成果能得到充分运用。

焦会丽同志就开展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高度。巡察是政治巡察,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的“政治体检”。巡察干部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按照巡察方案要求,本轮巡察工作即将结束,全体巡察干部一定要把握时间节点、聚焦工作重点,把“岗位”看成“战位”,慎终如始,履职尽责,确保圆满完成本轮巡察工作任务。三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意识,增强斗争本领,发扬斗争精神,坚决树立巡察干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