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平顺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19 18:29

         1、苗庄镇东安善村村委会原主任段先明套取粮食直补款问题。2010年至2014年,段先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集体耕地报至自己名下,套取1958.78元粮食直补款占为己有。此外,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3月,段先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苗庄镇上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原主任赵广玉骗取五保金问题。2010年至2012年,赵广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延迟申报五保户死亡时间的手段,骗取五保金5350元据为己有。因其尚在处分期内,2017年5月,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龙溪镇消军岭村原报账员常丙生贪污、侵吞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常丙生利用职务之便,采用伪造他人签名手段,贪污街巷道硬化全覆盖工程款13300元;侵吞镇政府归还该村村委的欠款13383.2元。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常丙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龙溪镇南坡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原主任王开灵骗取、套取专项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王开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报花名表、虚开发票报销等方式,套取、骗取国家经济林补贴、水利资金等专项款共计46340元占为己有。2017年6月,王开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县住建局村镇建设管理站原站长刘双梁玩忽职守问题。2013年,刘双梁未认真履行危房改造工作的管理职责,致使平顺县杏城镇岭后村移民小区、西罗川村移民小区51户村民在不符合申领危房改造资金的条件下,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折抵小区购房款,违规领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共计829544.6元。2017年5月,刘双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