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长治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11-24 11:12

        1、上党区八义镇南泉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原主任崔红庆涉嫌侵吞集体资金、贪污“一事一议”资金等问题。2011年至2014年,崔红庆在负责南泉庄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3户危房改造户“好处费”4000元。2014年10月,崔红庆在修建该村河道蓄水池等工程中,虚报工程造价,骗取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00000元,据为己有。2014年至2016年,崔红庆采取虚造工程合同、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将集体资金381595.15元非法占为己有。2019年5月15日,崔红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部分违纪违法资金已被追缴。

         2、屯留区商务中心原副主任郝明杰吃拿卡要、不作为等问题。2015年10月30日,郝明杰以缴纳罚款为由,向屯留区张店镇八泉加油站法人张某某索要10000元,据为己有。2017年11月,郝明杰在查处屯留区李高乡李坊村黑加油点工作中,未及时查清事实,对查扣的15.8吨柴油长期未处置,也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违法问题线索。2019年5月16日,郝明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党纪处分,政务撤职处分,按科员重新确定职级待遇,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3、壶关县东井岭乡东井岭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原主任王永清优亲厚友、乱作为等问题。2017年4月,王永清违反“四议两公开”原则,将其妻子确定为村卫生区保洁员,但其妻并未履行保洁员职责。2017年,东井岭村委违规改变扶贫产业收益31990元资金用途,用于村委日常开支;拖欠村民工资14000元,造成不良影响,王永清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3月20日,王永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平顺县东寺头乡虎窑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原主任王小刚骗取产业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底,王小刚在虎窑村实施优质肉驴养殖场改造建设扶贫项目中,指使村党支部副书记秦明显弄虚作假,伪造“四议两公开”和工程项目议标、中标资料,采取虚开购驴发票手段,骗取产业扶贫资金51100元据为己有。2019年4月1日,王小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部分违纪违法资金已被追缴;2019年4月22日,秦明显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黎城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低保中心主任王芹英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08年12月至2015年4月,王芹英任黎城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低保中心主任期间,在城市低保申请及低保复核的审批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受他人打招呼请托,致使不符合申请条件的3名人员骗取城市低保金37767元。2019年3月22日,王芹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己被全部追缴。
        6、沁县定昌镇北寺上村村支部原书记、村委原主任王玉刚和村委原委员李树伟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问题。 2018年8月,沁县“两高”连接线在北寺上村征用土地过程中,王玉刚和李树伟采取虚报土地亩数的手段,分别套取征地补偿款1.39万元、2.44万元。2019年1月18日,王玉刚、李树伟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二人违纪资金已被全部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