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 潞州区委召开第三轮巡察工作反馈会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0-12-08 15:26

 

  9月28日至30日,区委第三轮各巡察组向区能源局、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等15个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谢永强、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晋礼文、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田向宏参加反馈会议并做出重要讲话。
 
  会上,区委各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同时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区能源局、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等15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对照巡察组列出的反馈问题清单,本着“虚心接受、认真反思、严格对照、改正到位”的态度全面认领,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列出整改时间表,从严、从实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会上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大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立起来,持续深化整改工作,实现对整改工作的全过程领导。
        二是紧扣“三个聚焦”,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紧扣政治巡察“三个聚焦”的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列出问题、整改、责任三清单,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将整改相关资料整理成册以备移交和检查。
        三是注重整改成效,坚持常抓不懈,持续发挥巡察尖兵利剑作用。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以会促改、防微杜渐。坚持立行立改,常抓常改,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形成巡察整改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整改结束后,各巡察组将参照《巡察整改成效评价制度》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全区年终责任考核、领导班子调整、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评模范围。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努力推动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