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 2020-12-04 10:06

 

1.长治市潞城区原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潞城区公安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大平不履职、不作为问题。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张大平在任潞城区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期间,官僚主义习气严重,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部署、不安排,对政府工作安排和文件内容的贯彻落实情况不过问、不督促,在推进污染防治的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致使原潞城市环保部门及专项工作巡查组履行职责“走了过场”;大搞形式主义,执法检查徒有其表,专项检查浮皮潦草,对某公司违规生产充耳不闻,作出该企业“带料试机和处于停产状态”的错误结论,影响当地环境治理,对此张大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张大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19年7月,张大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政务撤职处分。

2.长治市长子县给排水中心原主任师钢胆、原主任索庆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师钢胆任长子县给排水中心主任期间,在该中心职工王某未提供医院诊断及治疗等相关证明的情况下,签字批准其长期请病假。同时,在其累计请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情况下,仍批准为其进行正常调资增资;2016年11月至2019年3月,索庆军任长子县给排水中心主任期间,在该中心职工王某累计请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情况下,批准为其正常调资增资。2019年6月,师钢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索庆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长治市黎城县政府党组成员、黄崖洞红色旅游开发管理中心主任韩志斌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2012年9月至2015年2月,韩志斌在担任政府党组成员分管住建、国土等工作期间,发现该县春祥园小区项目未办理相关国土、住建等手续,违规进行建设、销售的情况后,未认真督促国土、住建等部门开展违法整顿工作,致使违法建筑清理整改措施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9年6月,韩志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长治市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所马登峰、赵马俊、李俊强3名所长履职不到位问题。2008年5月至2019年6月,马登峰任王和劳动保障所所长期间,辖区内25人冒领养老金68291.02元;2008年5月至2019年6月,赵马俊任郭道劳动保障所所长期间,辖区内30人冒领养老金47565元;2013年12月至2019年6月,李俊强任聪子峪劳动保障所所长期间,辖区内26人冒领养老金46770元,给社会保险基金造成损失。该3名所长作为辖区农村养老保险负责人履行职责不严格、日常监管不到位。2019年6月,马登峰、赵马俊、李俊强3人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部分社会保障基金已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