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斌在县纪委十六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2-20 08:38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建设文明富裕美丽幸福黎城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黎城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3年2月13日)


王  斌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黎城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县委十六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22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3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牛晨霞同志作了讲话,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黎城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建设清廉黎城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我县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的一年,也是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的一年。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从严从实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纵深推进清廉黎城建设,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干事创业环境,全县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重要职责,坚守政治机关定位,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国家监察双重职责,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让黎城清风正气愈发充盈,干事创业氛围愈发浓厚,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坚持政治引领,胸怀“国之大者”,政治监督保障更加有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县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第一议题”为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一次二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各室负责人列席纪委常委会会议集体学习13次,坚持不懈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工作安排,紧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问题,跟进监督、精准监督。自觉扛牢疫情防控政治监督责任,对3个党组织和22人作出处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11人,针对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通报2批3个党组织15人。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党员干部2人。健全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制度,把好选用干部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3批168人次。扎实推进政治生态分析画像系统试点工作,大胆探索,科学推进,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和评价体系,精准进行政治画像,实现政治生态建设从抽象化向具体化、从碎片化向系统化、从突击式向常态化的转变,得到省、市纪委的肯定和中央纪委的认可。

(二)坚持立足首责,拓展监督视角,监督检查质效更加凸显。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全县处置“一把手”问题线索25件次,给予党纪处分5人;处置班子成员问题线索37件次,给予党纪处分13人,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坚持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下行走访,全县共接收群众信访举报218件次,其中检举控告161件次;开展存量集中治理专项工作,办结79件,办结率98.8%;办结并化解2件典型重复举报案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推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试点建设,录入事项清单6类101项,公示民生资金、村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各类信息2900余条,处理群众投诉20件,办结率100%。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48人次,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4.5%、31.5%、2.9%、1.1%。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回访教育党的十九大以来受处分的干部682名,实现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坚持高压震慑,一体推进“三不腐”,惩贪治腐成果更加巩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更加注重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断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能力和水平。全县共处置问题线索623件,立案220件,结案23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8人,其中:乡科级干部3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严肃查处了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六分公司原经理闫晓非、县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局长徐明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县卫体局原副局长杨红波、县公安局黎侯派出所原指导员、三级警长张晋彪、县水洋粮库原主任张栋杰等26名党员干部受到撤职以上重处分。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案件暴露的漏洞和短板,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23份并督促办理,推动办案、整改、治理一体落实。扎实开展常态化不想腐思想教育,认真汲取杨红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刻教训,深入开展肃清流毒、警示教育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廉政警示教育月,学习典型案例忏悔录反思录警示录,领导干部带头讲授廉政党课,到红色革命教育基地接受党性教育和召开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汲取教训,促进警钟长鸣、常态长效,拒腐防变堤坝不断筑牢。

(四)坚持正风肃纪,注重纠治并举,纪律作风建设更加扎实。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变种,坚决防止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坚决纠治影响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县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起2人,给予组织处理2人。抓住重点、紧盯苗头,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针对冲抵或掩盖超标接待费用、变相收送红包礼金、巧立名目发放津补贴及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隐形变异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全县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8起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的通知》精神,聚焦“三个严禁”,协同职能部门对公职人员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共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44件、吸毒案件6件、赌博案件7件。坚持抓常抓长,健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落实重要节点通报曝光制度,全年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9起13人,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学习,开展警示教育,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引领良好社风民风。

(五)坚持政治定位,创新巡察方法,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围绕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部署开展十六届县委第三轮、第四轮巡察工作,对4个镇、5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筹)、7个村开展专项巡察,对51个村进行延伸了解,发现问题296个,发现问题线索6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紧扣农村“三资”管理痛点难点问题,集中时间和力量选取东阳关镇东阳关村,采取全面查账、走访群众、梳理资金资产途径开展“麻雀解剖”,深入分析研判,查摆难点堵点问题。围绕“账面约等于地面”总线,查找漏洞偏差,发现存在问题的总体思路,聚焦基本底数、责任落实、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和制度机制6方面监督重点开展专项巡察,延伸监督触角。以黎侯镇西关社区为试点,围绕“清底、重构、贯通、控制、客观、实用”六项标准,探索建立规范化农村(社区)“三资”管理台账模板及管理体系,打造可在全县农村(社区)推广运用的“三资”管理标杆,推动全县农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取得“流程规范、标准统一、逻辑严密”的治本之效。

(六)坚持人民立场,推进专项治理,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扎实开展“1+4”专项整治,全面整治插手项目工程、侵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受理信访举报14件,移交问题线索22件,查办各类问题线索68件。统筹推动开发区“四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自建房安全领域等各项治理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全县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3件167人。持续深化“三个一批重点村社”治理整治,通过组建督导工作专班和驻村工作专班,起底复核案件线索,深入排查矛盾纠纷,逐村研究突出问题,“一村一策”整治提升,稳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第一阶段2个重点村的45件信访举报问题全部清零,完成民生项目建设18件;第二阶段2个重点村54件信访举报问题全部化解,协调推动解决问题21个。4个村先后通过了省、市验收,其中,东阳关镇聚龙村、西井镇西井村被评定为“优秀”等次,黎侯镇新庄村、上遥镇平头村被评定为“良好”等次。

(七)坚持全域共建,推动清廉建设,管党治党责任更加严实。对标清廉山西、清廉长治建设要求,协助县委制定《全面建设清廉黎城实施方案》,牵头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形成党委主抓、系统主导、单位主责、纪委主推的清廉建设工作格局。细化分解清廉黎城建设187项重点任务和409项推进措施,台账管理、挂图督战,构建“五大体系”初见成效。以传承红色基因学习革命精神、“三级党组织书记”讲廉政党课、基层党建夯实、诺廉示廉践廉等23项活动为载体,开展“五廉共建”系列活动,全域推进清廉黎城建设。对标省市清廉单元创建方案,增设清廉家庭、清廉工程2个单元,形成黎城县“5+2”特色清廉单元建设体系,指导单元建设牵头单位结合各自领域工作特点,在落实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大胆创新“自选动作”,形成能够展示领域元素的清廉单元建设工作品牌,县财政局、县人民医院清廉单元创建典型做法先后被省、市专班宣传推广,着力打造一批有阵地可看、有经验可学、有亮点可晒的清廉建设标杆。

(八)坚持深化改革,优化机构设置,监督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汇报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精神和部署要求,提请召开反腐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会议3次,报请县委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2次,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压紧压实。认真落实人口小县机构改革方案,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实行合并,内设机构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6个,巡察组3个,配齐配强案件审理室干部,单设干部监督管理室,增设监督和审查调查技术室,整合原有2个事业单位组建黎城县党风廉政教育保障中心,核定“三定”,合理划转编制、配置人员,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统筹“室组地”各板块,贯通“县镇村”各层级,攥指成拳凝聚监督合力,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93件,立案83件,处分80人。通过区域协作的方式对乡镇纪检监察力量进行优化整合,全县各镇纪委共立案109件,同比增长17.2%;处分109人,同比增长12.37%,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明显提升。

(九)坚持严管厚爱,加强“三化”建设,纪检监察队伍更加过硬。围绕“五好五强”“六个过硬”要求,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编制《黎城县纪委监委清廉机关建设管理制度汇编》,围绕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梳理并规范各类制度机制17项,加强执行力度,严格闭环管理。开展办案安全突出问题集中纠治,对办理案件情况开展自查,共查阅46案115本卷宗,下发督办通知书6份,解决突出问题10个。深化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开展“政策宣讲进纪委”活动,邀请县直部门负责人为纪检监察干部讲业务、讲政策、讲法规,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做到本职业务精、相关业务通、其他业务懂;组织参加省市纪委监委业务培训21次380余人次,选派业务骨干赴上级机关跟班实训14人次。坚持系统谋划、科学配备,综合分析班子结构和职能要求,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按照人岗相适、因事择人,提拔交流轮岗9人。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经常打扫庭院、坚决清理门户,严肃查处“灯下黑”,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件,组织处理2人,有力维护了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系统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在监督保障中排阻清淤,在执纪执法中治病救人,在扶正祛邪中撑腰鼓劲,形成了一些新的认识和体会。实践证明,必须坚持对党忠诚,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找准找实政治机关服务保障的着力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真正落地落实。必须坚持自我革命,清醒认识腐败和“四风”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严峻性,增强底线意识、问题意识、风险意识,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的韧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把造福人民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监督保障党中央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必须坚持斗争精神,保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风骨、气节、操守和胆魄,保持清醒头脑,牢记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促进监督、处置、治理有机结合,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把握新时代新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推进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程序为要、事实为上、证据为重,坚持纪法情理融合、精准运用政策策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比如,少数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还不深不透,落实还不严不实;一些单位部门喊口号、走过场、做虚功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传导责任和压力不够,占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等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时有发生。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上、作风上、纪律上、能力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够强,对当前腐败和作风问题新特征把握不准;有的法治意识、专业能力不强,执纪执法贯通运用与系统思维能力有待提高;有的日常监督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工作中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措施比较乏力;有的责任意识不强,等靠思想严重,见事迟、行动慢,庸懒散怠,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特殊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六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深入推进清廉黎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为加快建设文明富裕美丽幸福黎城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聚焦“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细

突出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蕴含其中的道理学理哲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走在前、作表率。继续抓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持之以恒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党的宗旨、牢记政治使命、牢记人民立场,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鲜明政治品格。

突出政治监督,推动“三化”落实。坚定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强化政治监督,把政治监督融入日常监督,着力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健全政治监督系统集成高效制度机制,统筹开展集中性全覆盖和专题性、点穴式、提级式、跟进式监督检查,提高监督的力度、精度、广度,及时发现、处置、通报违反纪律、落实责任和措施不力等问题,确保贯彻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继续做实做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政治画像黎城试点工作,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预警的精准性,注重成果运用的实效性,把试点工作作为推动政治监督的重点任务和有效载体,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突出政治责任,服务保障大局。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判断、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从政治大局和战略全局高度思考谋划工作,以党中央决策部署为依据,以督促监督对象履行职责使命为着力点,找准靶向、瞄准靶心,有针对性地开展全程监督、跟进监督、常态监督,更加有力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中央提出的目标任务、战略举措在黎城得到全面正确有效落实。

(二)聚焦自我革命,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推动完善责任传导体系。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为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牛鼻子”,作为抓党建、管权力、促业务、保落实的关键,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细化量化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健全完善责任清单制度,分清分好各自的“责任田”,精准推动责任落实落细。要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推动完善监督贯通体系。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联动监督作为重中之重,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党内监督体系、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和基层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打通贯通协调的堵点,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沟通会商、重要问题线索移送、重要监督成果共享等机制,通堵点、连断点、除盲点,推动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项监督”之间,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财会、统计监督之间,打好“配合战”、奏好“协奏曲”。

推动完善数智赋能体系。把数字化的理念贯穿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始终,加快推动公权力大数据监督机制建设。用好信访举报综合监督平台,严格落实“15239”初信初访重点信访件督办机制,持续开展减存量遏增量集中治理,推动完善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贯通的有效机制。深入推进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农村“三资”数字化监管新模式,形成精准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有效促进治理的闭环机制,更加有效推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三)聚焦政治体检,坚定不移推动政治巡察监督高质高效

强化巡察政治保障作用。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安排部署,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扣“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突出做好对“一把手”的政治监督、对“关键少数”的政治画像,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自觉把政治纪律严起来、把政治规矩立起来、把政治责任扛起来,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强化巡察监督工作质效。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部署开展十六届县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工作,巡察16个以上县直单位党组织,延伸了解40个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使巡察覆盖率达到65%以上。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结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特点,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提高发现问题和线索的质量,推动巡察工作整体提升。

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要主动担责,认真落实市委巡察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围绕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并进一步举一反三,补齐短板不足,深化整改成效;要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做到责任划分清晰明确、机制流程科学完善、监督督促有力有效,精准规范问责、确保落地见效,真正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等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督促检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一体整改、系统集成,更好转化运用巡察成果。

(四)聚焦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清正清明

毫不松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重表态、轻落实、装样子等问题,深入整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工作过度留痕和不顾实际乱摊派、乱加码等问题;重点整治随意发号施令、只找问题不给指导等“主观主义”“长官意志”和责任下推、功劳自揽等突出问题。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党性分析重要内容,形成鲜明工作导向。

深挖细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强化重要节点、重点问题监督,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跟进监督,对享乐奢靡顽疾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曝光震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隐形变异。深化治理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严查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居民小区“隐蔽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私车公养、滥发津补贴等问题。督促党政机关干部带头勤俭节约,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驰而不息巩固成果、培树新风。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四风”突出表现和规律特点,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问题及时从制度机制上改起,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完善监督网络体系、畅通问题线索渠道、健全通报曝光工作机制。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始终保持严惩党员干部涉毒、涉赌行为高压态势,引导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风家教,让清廉新风不断充盈。

(五)聚焦主责主业,坚定不移推动党纪政纪监督见行见效

持续强化日常监督。全面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动态掌握各部门各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强化研判结果运用。坚持提醒在先、监督在前,突出日常监督工作考核,加强和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综合运用谈心谈话、专项巡察、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盯紧关键少数、重要岗位,推动依纪依法用权、公平公正行权,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协助组织部门统筹做好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引导督促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防止“仕途变歧途”。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动态把握减存量与遏增量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用好“四种形态”,分类施治、分层施策,注重发挥第一种形态的屏障和教育作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广泛运用检查抽查、民主生活会、批评教育、约谈函询等方式,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处,从严从紧、常态长效,通过惩治“极少数”、管住“大多数”,既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使干部既体会到纪法的约束和刚性、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和关爱,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清晰导向,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精准审慎开展追责问责,坚决防止追责问责泛化、简单化。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把监督执纪的刚性与柔性、力度与温度统一起来,用好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干部容错纠错,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让敢抓敢管、善作善为的“关键少数”轻装上阵、安心工作,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更加担当奉献。加强对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教育,注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六)聚焦惩贪治腐,坚定不移推动“三不腐”一体推进同向同力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反腐败斗争首先从政治上看,以零容忍态度减存量遏增量,保持惩治腐败压倒性力量常在、强大势能常在。继续深入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惠民惠农资金腐败问题,损害营商环境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直单位关键岗位“中梗阻”问题和重大工程项目领域腐败问题“1+4”专项整治,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领域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资源资金管理等方面腐败问题。紧盯各级“关键少数”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坚决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坚决筑牢“不敢腐”的后墙。坚持案件查办和安全工作统筹推进,落实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

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健全受贿行贿一起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强化数据库实践运用,加强对行贿人的查处和联合惩戒,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持把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加强纪检监察建议运用,查办案件同步谋划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不断提升腐败治理效能。

构筑“不想腐”的堤坝。注重在固本培元上下功夫,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政德教育融入党内政治生活,抓实守德守纪守法的家风教育。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处案例、反面典型教育功能和警示作用,督促重大案件发案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纪法教育、警示教育常态化,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源头消除贪腐之念,放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协同共治效应。

(七)聚焦管党治党,坚定不移推动清廉黎城建设有点有面

全力压实清廉建设责任。督促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统筹谋划、部署实施、提醒提示、监督检查等机制,细化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强化行业管理、属地管理和县镇联动,定期排查廉政风险点,定期分析研判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做到“抓系统就要抓创建,管行业就要管清廉”。贯通纪委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抓好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工作,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推进清廉建设的监督指导,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积极性,切实把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打造成执行坚决、清正廉洁的战斗堡垒。

着力构建清廉“五大体系”。突出政治导向,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践行“两个维护”,做实政治监督,压实政治责任,不断推动党员干部提升清廉自觉、筑牢清廉根基、增强清廉担当,持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制度支撑,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重点领域不能腐制度建设,加强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监管,规范政商交往,确保权力运行廉洁高效。打造清正干部,抓好“关键少数”,努力形成带动党员干部“绝大多数”的示范效应,加强对选人用人的常态监督和过程管理,健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赓续清和文化,不断拓展宣传教育载体、创新工作方式,深化运用黎城红色文化资源,开展清廉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促使廉洁文化深入人心。

聚力打造清廉单元标杆。继续深入推进“5+2”清廉单元建设体系,落细落实各领域清廉标准和建设目标,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打造相结合,突出各单元特色元素,以更加严密的标准开展清廉单元创建示范活动。建设清廉机关,要以“六型机关”建设为引领,以“七廉一体”为依托,注重加强对“衙门”作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治,着力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建设清廉国企,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规范领导人员经营管理行为,强化内控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清廉民企,要引导民营企业增强法治精神、契约精神,将廉洁责任意识、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意识融入企业发展,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良好营商环境。建设清廉学校,要严抓课堂和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强化选人用人、职称评审、教育收费、资金使用、学籍管理等方面管理。建设清廉医院,要着力纠治药品回扣、骗取基金、违规合作、违规收费、过度医疗、推销药品、收入挂钩等易发多发问题。建设清廉村居,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基层治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建设清廉工程,要结合重大项目工程领域专项整治,紧盯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等重点环节,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清廉家庭,切实发挥亲情监督预防作用,广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以家庭“细胞”清廉促进社会“肌体”清廉,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社会生态。

(八)聚焦守正创新,坚定不移推动监察体制改革稳抓稳成

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质效。按照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要求,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做实专责监督、贯通各类监督,构建形成配置科学、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的监督网。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各级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强化改革任务、政策和效果的集成。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加强协作配合、部门联动,形成监督合力。

完善体制机制,抓好派驻监督。深化小县改革配套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机构设置,强化人员配置,增强派驻监督力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对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增强派驻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推进派驻(派出)机构全面运用监察权,提高依照职权自行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的比例和质效。推动派驻机构加强对驻在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建立与驻在单位机关党委(党组)、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凝聚派驻监督工作合力。

推进纪法贯通,做好法法衔接。加大反腐败协调力度,健全完善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在违纪违法线索处置、调查处理方面的衔接机制,用好用足审查调查措施,强化查询登记审批系统等大数据信息化运用,提高案件查办质效,对违纪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探索加强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有效路径,健全工作流程规定,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充分运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发现矛盾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强化制度约束,严防“破窗效应”,以有效监督推动制度完善,以精准问责推动制度落实。

(九)聚焦素质提升,坚定不移推动纪检铁军建设过强过硬

以政治建设铸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各项部署安排,加强思想锤炼、党性锻炼、作风砺炼,不断提高政治“三力”。时刻对标“两个维护”要求,坚持从“四个意识”上找到差距、找准重心,坚决同破坏、削弱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既报告结果、又报告过程,确保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履职尽责、做好工作。

以能力建设强基。深化全员培训,针对性开展实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健全完善“以干代训”有效载体,强化能力建设,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加强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制定系统性、梯次化干部队伍建设计划,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注重在基层、办案一线和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培养、考察识别和选拔使用干部。常态化关心关爱干部,激励担当尽责。

以纪律建设固本。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牢固树立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折不扣执行监委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察官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最严监督和约束,自觉检视和坚决防止“灯下黑”问题,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同志们,征程万里风正劲,奋楫扬帆正当时。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沿着党的二十大指引的方向,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发有为、勇毅前行,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努力开创清廉黎城建设新局面,为建设文明富裕美丽幸福黎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