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长治市潞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20 12:33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监察委员会的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察委员会对本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实现对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二)机构设置

我委包含本部和未独立核算的审计中心、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中心三个单位.

二、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部门预算合计140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03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合计1403.03万元,相比上年部门预算合计增加35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03万元,比上年增加150.89万元。增加原因为社保资金自2019年起,从本单位支付。项目支出200万元,原因为根据省里要求建设纪检监察信息资源库、综合辅助决策系统。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710.78万元,相比上年增加34.4万元,增加原因为增加社保资金、工资调资;商品和服务支出434.45万元,相比上年增加67.45万元,原因为取暖补贴和交通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7.79,相比上年增加54.88万元,原因为住房补贴。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一般采购预算涵盖于公用经费中,纪检监察信息资源库、综合辅助决策系统预算200万元。

六、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名词解释(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公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 310.06万元,较上年增长-32.54 %。负债总额 23.46 万元 ,较上年增长-12.08 %。净资产 286.6 万元 ,较上年增长-33.80 %。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山西省纪委监委要求,预计200万元。

九、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预计接待200人次;车辆运行费用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